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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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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2-02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8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机电”)提交的《关于提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2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2年5月8日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我们认真审核了中国机电提交的上述提议案函件。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第十二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未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的,国有控股股东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议上市公司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因此,我们认为,中国机电因履行审批时限的原因,提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2年5月25日召开是符合有关规定的。同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2年5月25日召开。除涉及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和时间、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时间、股东投票时间相应变更外,原《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23)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5)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2-02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1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4月24日,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23),定于2012年5月15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2012年5月8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机电”)提交的《关于提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中国机电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神华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的企业,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第十条之规定,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后,中国机电应向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报公司此次董事会关于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材料,并通过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上报并履行审批程序。截止本函出具之日,相关材料已经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报至国务院国资委,正待国务院国资委审批。鉴于国务院国资委审批需要一定时间,预计2012年5月15日前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文的时间上存在一定的困难。鉴于此,依据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文件第十二条之规定,中国机电现提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2年5月25日召开。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第十二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未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的,国有控股股东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议上市公司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2年5月25日召开。

因延期召开股东大会涉及对前次会议通知变更的内容如下:

1、召开日期和时间变更:

(1)现场会议时间由2012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变更为:2012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由2012年5月14日—2012年5月15日变更为:2012年5月24日--2012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4日15:00 至2012年5月2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的变更:由2012年5月11日变更为:2012年5月18日

即:截至2012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时间变更:由2012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变更为:2012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原通知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2年5月25日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5月24日--2012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4日15:00 至2012年5月2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9号公司三楼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4月24日刊载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20)。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6)限售期

(7)发行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9)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4月24日刊载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20)。

3、《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4月24日刊载的《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1)。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4月24日刊载的《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2-022)。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4月24日刊载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4月24日刊载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20)。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七十九条之规定,上述议案均应以特别决议作出;其中,上述第2项~第5项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本数)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异地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和下列地点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9号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57

传真:0755-2698021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6

2、投票简称:莱宝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莱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序号议案名称申报价格
100总议案100.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议案》2.00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2.01
2.2发行方式2.02
2.3发行对象2.03
2.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2.04
2.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2.05
2.6限售期2.06
2.7发行上市地点2.07
2.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2.08
2.9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09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2.1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4.00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5.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6.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若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若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路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杜小华、王行村

联系电话:0755-26983383

传真号码:0755-26980212

电子邮箱:lbgk@laibao.com.cn

3、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中国机电提交的《关于提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1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以在下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序 号议 案 名 称表 决 意 见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同意□ 反对□ 弃权□
2.2发行方式同意□ 反对□ 弃权□
2.3发行对象同意□ 反对□ 弃权□
2.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同意□ 反对□ 弃权□
2.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同意□ 反对□ 弃权□
2.6限售期同意□ 反对□ 弃权□
2.7发行上市地点同意□ 反对□ 弃权□
2.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同意□ 反对□ 弃权□
2.9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同意□ 反对□ 弃权□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内打“√”表示)。

本次委托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签署日期:2012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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