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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积极引领行业创新建议成立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小组 2012-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于扬
证券时报记者 于扬 在刚刚结束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亮相的《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征求意见稿),不仅提出了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十一项措施,还对创新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实施原则进行阐释。其中明确建议成立“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小组”,负责整体协调和指导创新工作。 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其举办的这次研讨会上,首次公布了这份征求意见稿的全部内容。意见稿对于行业现状和当前行业的突出问题做出详细分析。对于创新发展的基本目标,其中指出要放开证券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限制,支持证券公司集团化经营,允许证券公司全资拥有或控股基金公司,整合公募和私募平台,统筹规划和开拓客户理财业务。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对待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在同步、对等开放的原则下相互持股的试点,在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总体格局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券商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以控股、参股方式探索综合经营。 据悉,鉴于相关措施还涉及到其他政府部门、监管机构以及立法机关,需要加强沟通,意见稿建议成立由证监会领导牵头、系统内有关部门参加的“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小组”,负责整体协调和指导有关工作。 而在各项创新措施中,在行业普遍关心、条件相对成熟、环境限制相对较少、有利于增强证券公司中介服务功能且证监会能自主办理的领域,率先予以突破。 意见稿还提到,为鼓励首创,监管部门将允许有可操作性的产品或业务创新方案先行先试。涉及商业机密的,应予保护。但对不涉及商业机密、对行业有普遍意义的新产品、新业务,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及时放开。 长期以来,证券业协会始终关注并积极参与行业的创新活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结束以来,在公司自愿基础上,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共同推动,是这一阶段券商公司创新活动的新特点。期间,协会引导行业创新的工作直接走上前台,方式方法相对主动和灵活,取得积极成效。2008年以来,协会先后组织专家对113个券商自主申请的项目进行专业评价。通过初评、复评和现场评价等严格的筛选过程,对体现差异化竞争、加强业务支撑平台建设、提高资本利用效率、创新风险管理机制、增强内部管控效率等具备全行业推广价值的创新业务模式予以总结、完善,并在分类监管中给予激励。 2008年至今,一批代表行业先进经验的项目如“客户服务与投资者教育”、“信息隔离墙制度建设”和“压力测试”、“双因素身份认证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模式陆续转化为全行业的自律规则,丰富了行业基础性制度建设。其中,“单客户多银行第三方存管模式”在全行业进行了推广。 尽管如此,中国证券业协会也指出,协会引领行业创新的工作,仍存在进一步改进的空间,主要表现为:对产品创新的引领和推动力度不足,切实有效的手段也不够丰富;工作中的专业性、前瞻性均有待提升,对行业发展实际需求和证券公司具体创新方案的理解把握不够,评价过程不能快速跟上行业创新发展的步伐;以专业评价作为推动行业创新的主要手段略显单薄。 为此,中国证券业协会进一步转变观念和工作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紧紧围绕创新发展这一主题,强化组织职能建设,成立并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成立了包括创新发展战略委员会在内的14个专业委员会,赋予其承担引导行业创新的职责。通过深入行业调研,广泛听取行业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积极为证券行业下一步改革发展出谋划策。(更多报道见A7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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