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2-011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0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普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05月10日下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18,467,8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由华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赵丽新律师和兰靖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大会作了2011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2年04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丽新 兰靖 3、结论性意见: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