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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2-022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10日上午9:00在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69号新北洋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丛强滋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2,648,8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5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648,8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648,8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648,8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648,8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202,648,8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648,8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648,8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并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02,648,8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12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事项一:公司与山东华菱和华菱光电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联众利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门洪强、丛强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94,854,00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事项二:公司与新康威和星地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联众利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谷亮、宋军利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14,449,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事项三:公司与苏州智通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丛强滋、董述恂、宋森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88,397,40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事项四:公司与北洋集团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联众利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谷亮、宋军利、高明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11,661,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事项五:公司与宝岩电气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联众利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谷亮、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17,901,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648,8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会秘书宋森先生代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1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胡家军律师、陆建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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