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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2-029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2年4月2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于2012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一、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9,846,2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72%。会议由董事长吴培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四届四次会议提名周应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独立董事备案方法》要求,经公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同意补选周应苗为独立董事,任期自会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109,846,2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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