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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2-02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4日)于2012年5月10日,在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路3050号紫藤宾馆会议中心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委托代理人共5名,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总数204,001,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何秋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4,001,99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四、见证律师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恒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倪连福、霍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恒嘉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莱士(002252)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2-02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函告,获悉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2011年4月29日,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520万股质押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获得融资(详见公司于2011年5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1-019号公告)。 2012年5月3日,科瑞天诚将上述的52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 二、2012年5月3日,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220万股质押给江西济民可信集团有限公司以获取融资,质押期限自融资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2012年5月7日,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300万股质押给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获取融资,质押期限自融资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上述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的手续已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五、截至2012年5月7日,科瑞天诚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200万股,占本公司当日总股本(27,200万股)的37.50%;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为520万股,占本公司当日总股本的1.91%;本次共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20万股,占本公司当日总股本的1.91%;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10,200万股,占本公司当日总股本的37.50%。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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