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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2—029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5月7日以电话方式告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5月9日以传真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公司向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认,捷程公司尚欠本公司土地借款700,106,645.00元。 鉴于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夏康为捷程置业的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夏康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 11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2—030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确认本公司向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4月28日收到重庆证监局《关于对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2]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2012年1月5日,你公司董事会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公司向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你公司董事、总经理夏康为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程公司”)的董事,其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由于公司当初对交易双方关联关系判断有误,以致未将该事项作关联交易事项披露。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12年5月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公司向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认,捷程公司尚欠本公司土地借款700,106,645.00元。 鉴于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夏康为捷程置业的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夏康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渝中区学田湾正街128号3-1 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晓东 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 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审(2012)NZ字第030075号]审计,捷程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会计数据:资产总额153,191.87万元、负债总额143,208.30万元、净资产9,983.57万元、净利润-16.43万元。 2、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夏康为捷程置业的董事,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11年9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2011年9月20日,本公司与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签定《合资合作协议书》,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捷程公司(全资子公司)51%的股权和对捷程公司享有的51%债权(指股东借款)作价85,060万元转让给新城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捷程公司49%的股权。上述事项后经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按照《合资合作协议书》约定,有关转让价款的支付及股权转让过户工作于日前全部实施完毕,即:(1)本公司已将新城公司应付本公司的转让价款71,500万元与本公司应退还新城公司的战略合作投资款共计71,500万元进行了冲抵;(2)新城公司已向本公司支付了转让价款13,560万元;(3)本公司已将持有的捷程公司51%股权过户至新城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捷程公司49%的股权,为捷程公司的参股股东,捷程公司尚欠本公司土地借款700,106,645.00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支持参股公司捷程置业尽快实施两路口地块的开发建设,提高公司及捷程置业的市场应对能力,加快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2012年初至披露日与捷程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捷程公司累计发生借款总金额为700,106,645.00元。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公司向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夏康为捷程置业的董事,本次借款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并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 2、公司向捷程置业借款暨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2—03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2年3月20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331,3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1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0.080000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97,331,37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67,064,514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5月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2年5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2年5月1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767,064,514股摊薄计算,201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088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夏光明 钱华 咨询电话:(023)63858883 63856995 传真电话:(023)63856995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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