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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 2012-01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交通银行于2011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本行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行2011年年度报告已披露了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薪酬情况,现将最终全部薪酬情况披露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注: 1、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为2011年度该等人士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1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本行董事、监事2011年度薪酬方案尚待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中,有部分绩效年薪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年。 3、王滨先生因工作调动,于2012年3月23日辞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职务。 4、杜悦妹女士自2011年9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其薪酬自任职起计算。 5、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外部监事年度薪酬标准已经本行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分别为每年税前人民币25万元和20万元。独立非执行董事蔡耀君先生的薪酬自2011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起计算;独立非执行董事顾鸣超先生、王为强先生、陈清泰先生,以及外部监事姜云宝先生、蒋祖祺先生、郑力女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从本行获取薪酬。 6、刘莎女士、陈青女士、帅师先生及杜亚荣先生除表中列明2011年度从本行获取的职工薪酬外,作为职工监事未从本行获取袍金。 7、除上述人士外,本行其他非执行董事、监事未从本行领取薪酬。 8、副行长叶迪奇先生不从本行领取薪酬。 9、陈清泰先生、钱红一先生和冀国强先生于2011年4月起不再担任本行董事职务;郑力女士于2011年5月起不再担任本行监事职务。 2011 年度,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2,041.30万元。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1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12-01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包含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兴荣温德姆至尊豪廷酒店(上海市浦东大道2288号)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方式 议案: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5、关于聘用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委任于亚利女士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7、关于委任姜云宝先生为外部监事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A股、H股股票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9、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根据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本行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集人:交通银行董事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1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 3、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兴荣温德姆至尊豪廷酒店(上海市浦东大道2288号)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方式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案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5、关于聘用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委任于亚利女士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7、关于委任姜云宝先生为外部监事的议案; (二)特别决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A股、H股股票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9、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三、出席股东大会对象 (一)截至2012年5月28日(星期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A股股东,以及2012年6月28日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H股股东。 (二)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托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非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须在6月7日(星期四)17:00前将下述登记资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专人送递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等持股凭证的复印件。登记材料均需股东签字。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机构股票帐户卡等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委托人机构股票帐户卡等持股凭证的复印件。登记材料均需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材料的原件,除非原件已在非现场登记时提交本行。 (二)现场登记 参会股东亦可持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在会议现场进行登记。 1、登记时间: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00或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7:30至9:00。 2、登记地点:上海兴荣温德姆至尊豪廷酒店(上海市浦东大道2288号) 3、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五、其他事项 1、拟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回执(见附件二),并于2012年6月7日(星期四)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120 电话:021-58766688 传真:021-58798398 3、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股东大会主席或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2年6月28日召开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附件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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