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2-012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2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2 年5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沈建平先生、徐志祥先生、钱旭锋女士、陈俊标先生、詹文陆先生、顾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波先生、宋长发先生、王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 公司已根据《独立董事备案方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交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 0755-82083000及邮箱info@szse.cn,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董事会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张波先生、宋长发先生、王焱先生声明详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即2012年5月10日起至2012年11月9日止)。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承诺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披露,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5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6 月1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9)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5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59年12月,大专学历,曾任宜兴市无线电一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宜兴市新庄乡乡长兼党委副书记,宜兴市林副业局副局长,宜兴丝绸厂厂长兼党总支书记,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建平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25.94%的股份,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建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志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48年2月,大学学历,曾任东南大学机械系教师,江苏省太仓县科技副县长,珠海经济特区东南实业公司总经理,东南大学机械学院教师、高级工程师,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徐志祥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目前持有公司3.72%的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钱旭锋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1年4月,大专学历,曾任宜兴丝绸厂会计、财务科副科长,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钱旭锋女士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0.88%的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俊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5年4月,大学学历,曾任宜兴市无线电一厂副厂长,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俊标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目前持有公司2.52%的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詹文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49年11月,大专学历,曾任南京钢铁厂修建部能源办干部,江苏省农行科技处干部,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詹文陆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目前持有公司6.25%的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顾弘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8年4月,经济学博士学历,曾任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首席交易员,上海敏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上海实业集团副董事长特别助理,扬子特别状况基金高级副总裁、首席代表,世邦魏理仕投资基金执行董事,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2008年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顾弘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5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教授。张波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长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审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所长、合伙人。宋长发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98年7月至今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工作,任会员部主任助理。王焱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2-013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2年4月2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钢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12 年5月届满,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钱荣军先生、王孟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以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许志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本公司监事会声明: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2012年5月10日起至2012年11月9日止)。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2年5月12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钱荣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4年12月,高中学历,曾任宜兴市西渚供销社副主任,曾任公司营销部长、副总经理。钱荣军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孟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4年4月,中专学历,曾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王孟珍女士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2-014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2年5月5日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许志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许志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5年3月,大学学历,历任扬州晶体管厂工程师,扬州晶来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高级工程师。2007年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许志峰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公告编号:2012-015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波 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__0__次,未出席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 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 月10 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公告编号:2012-016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焱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__0__次,未出席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 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 月10 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公告编号:2012-017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宋长发 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__0__次,未出席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 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 月10 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2-018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86号文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0年11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442,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558,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2044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2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5月10日起至2012年11月9日止),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承诺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披露。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 915,000.00元,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期限为6个月(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2012年5月10日起至2012年11月9日止),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2012年5月10日起至2012年11月9日止)。 (三)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东光微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可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东光微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2年5月10日起至2012年11月9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2-019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6月11日(星期一)10:00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形式 股权登记日:2012 年6月5日(星期二) 二、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2 年6月5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指定的代表人、公司聘任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2011年12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审议《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上述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详见2012 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1)关于选举沈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徐志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选举钱旭锋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4)关于选举陈俊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5)关于选举詹文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6)关于选举顾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宋长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王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两项子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详见2012年5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钱荣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王孟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此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并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详见2012年5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施毅先生、叶树理先生、史勤女士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5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8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12年6月8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周玲燕、胥驰骋 联系电话:0510-87138930 传 真:0510-87138931 地 址:江苏宜兴新街百合工业园 邮 编:21420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 股 东 参 会 登 记 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 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 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并在相应栏内打“√”,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