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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2—039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2-05-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决议案被否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1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5月13日-2012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13日15:00至2012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13号二六三昌平基地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63,552,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名,代表股份19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9%。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李小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 其中,同意63,707,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41,9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2. 关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其中,同意63,7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41,900股;弃权200股;回避0股。 3. 关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其中,同意63,7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42,1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4. 关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中,同意63,7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41,900股;弃权200股;回避0股。 5. 关于审议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其中,同意63,7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41,900股;弃权200股;回避0股。 6. 关于签订《关于iTalk Global Communications,Inc资产2012-2014年度利润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其中,同意38,840,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41,900股;弃权200股;回避24,866,677股。 关联股东李小龙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7. 关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审计、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其中,同意63,707,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41,9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8. 关于审议《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其中,同意63,7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41,900股;弃权200股;回避0股。 9. 关于审议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向北京二六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其中,同意63,7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41,900股;弃权200股;回避0股。 10. 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同意63,7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41,900股;弃权200股;回避0股。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周延律师、李晶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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