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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2-2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份临时保管的提示性公告 2012-05-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2010年度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方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泰禾投资”)有关业绩承诺事项。泰禾投资为保护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履行相关承诺,于2010年8月20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8,598.69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临时保管,保管期限至2012年4月30日止。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福建三农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泰禾投资已完成资产重组方案中对公司及注入资产2009-2011年度利润承诺。同时,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3日出具了《关于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临时保管之核查意见》,同意泰禾投资将其持有的28,598.69 万股泰禾集团股份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临时保管(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2年5月9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编号为2012-19号的 “关于控股股东拟解除股份临时保管的公告”)。 经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2012年5月14日,泰禾投资所持本公司28,598.69万股股份的临时保管已解除,该部分股份解除临时保管后,仍为有条件限售股份,限售期限至2013年9月30日。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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