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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2-027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封市黑岗口调蓄水库园林景观项目的进展公告 2012-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12年2月15日,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乙方”)与开封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开封市黑岗口调蓄水库园林景观BT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约为人民币5亿元。《关于签署开封市黑岗口调蓄水库园林景观BT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5)刊登在2012年2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协议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开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框架协议项下《开封市黑岗口调蓄水库园林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书》。 开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经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根据开封新区管委会的授权,作为开封市黑岗口调蓄水库园林景观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全面履行业主相关权利义务,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全程监管和指导。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开封市黑岗口调蓄水库园林景观 工程地点:开封新区 工程内容:汉兴西路至复兴大道水库两侧的园林、绿地、水秀、亮化、栈桥、码头、道路、雕塑、小品、背景音乐及小型服务设施等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2,813亩。工程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 此项目政府立项批准的相关批复文件(包括明确资金保障支付方式等有效内容)自签订此合同60日内由甲方全权负责办理完成,如此期间不能顺利取得立项批复,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本项目采用年度BT模式建设。 (二)工程承包范围:汉兴西路至复兴大道水库两侧园林景观绿化。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2年5月,竣工日期:2015年5月。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估算金额:人民币5亿元。 (六)工程款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1、工程款资金来源: (1)甲方以自有资金及本合同项下指定土地(即保障地块)的出让收入作为景观工程合同项下工程款的支付来源。 (2)甲方将就支付工程款的自有资金来源提供相应支持性文件,包括提供发改委立项报告(明确工程款支付来源);指定地块的土地出让收入,专项用于支付景观工程合同项下工程款。 (3)双方确定,设定工程支付保障地块,保障地块为紧邻湖面的住宅用地,总面积约400亩。 结清工程量(产值)之前,甲方将对保障地块出让收入实施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支付工程款,避免挪用。如保障地块出让收入不足支付工程款,甲方应另行筹集资金付款;如保障地块出让收入支付工程款后仍有余额,甲方自行支配。 2、景观工程款支付: (1)自开工之日起,每年度已完成景观工程量的价款(产值)按如下进度支付: 1)当年11月30日前支付50%; 2)次年11月30日前支付30%; 3)第三年11月30日前付清。 4)甲方在2015年11月30日前按照工程量产值确认情况,若届时工程量产值余额合计小于2000万元时,则甲方应在2015年底前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 鉴于乙方对本工程前期投入巨大,甲方确认,工程量(产值)支付依据过程确认的结果实施,不与工程完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确定或工程最终结算挂钩。 甲方促成保障地块列入该期出让计划。如甲方届时存在支付困难、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工程量(产值),则甲方在相应年度12月30日前出让该期保障地块,并督促竞得人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确保以出让收入,在次年2月15日前支付该年度工程量(产值)的80%,12月15日前支付该年度工程量(产值)的15%,第三年12月15日前付清该年度工程量(产值)。 如甲方在应付工程量(产值)时间之前出让该期保障地块,则甲方应以出让收入,在当年12年15日前支付该年度工程量(产值)的80%,12个月内支付该年度工程量(产值)的15%,24个月内付清该年度工程量(产值)。 3、在甲方实施出让保障地块第一次流拍后,15日内甲方负责协调完成土地部门委托三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该保障地块进行评估,并以确定的起拍价再次实施公开出让程序。 4、如保障地块未能按约定出让,或出让收入未能按约定足额支付乙方工程量(产值),乙方有权延期施工、完工或交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遭受相关部门处罚,相应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为避免影响已完工程质量,届时乙方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工程,包括建立围挡、不接受参观等,直至工程量(产值)按约定结清、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移交工程之日。甲方将对乙方工程保护措施给予协助。 四、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的应收账款周期较长,尽管协议双方明确了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二)本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较大的流动资金; (三)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尽管明确了开竣工时间,但受甲方征地拆迁进度的影响,实际的竣工时间仍具有不确定性; (四)本合同涉及的金额为预估数,具体金额以工程竣工结算审定金额为准,存在最终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5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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