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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常发股份 股票代码:002413 公告编号:2012-012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的提案,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15日在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建东村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3,797,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4%。会议由董事长黄小平先生主持,公司独立董事张耀新先生、董事潘国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未能亲自出席外,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认真审议,大会以计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2年银行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23,797,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居建平律师、张红叶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由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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