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5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2-16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5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激励对象共81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62.6万股。同时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24,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8股。由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调整为2,243,880份,行权价格调整为32.32元。

根据201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8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即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11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0日止)可行权共687,654份股票期权。截止第一个可行权期结束,没有激励对象行权。在第一个可行权期可行权而未行权的81名激励对象的687,654份股票期权因已过行权期将予以取消。

自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开始(2011年2月14日)至本议案出具日,激励对象宫向农、梁方明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了公司,其中公司原董事、董事会秘书郭洁,会计主管于飞因在2011年第一个可行权期内辞职而不再享受的后两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而取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离开公司的,其已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受影响,不再享受离职日以后的股票期权激励;因此,以上除郭洁、于飞外,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合并所获授的121,440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以上因离职人员已获授的并予以取消的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调整前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份)本次取消股票期权数量(份)
郑 晟销售经理13,8005,520
宫向农在线交易处理服务事业部副总经理55,20038,640
梁方明石基软件开发部开发经理13,8009,660
孙艳娣广州办公室经理13,8009,660
杨铭魁杭州西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82,80057,960
合计179,400121,440

注:公司原销售经理郑晟于2012年3月14日辞去其在公司担任的所有职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离开公司的,其已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受影响,不再享受离职日以后的股票期权激励;因此,郑晟先生属于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再享受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激励。本次调整取消其已获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5,520份。其余人员于第一个可行权期内离职,取消其已获授的后两期的股票期权。

此次涉及调整的已获授剩余股票期权数量情况如下:

涉及调整项目调整前第一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剩余股票期权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份)2,243,880687,6541,434,786
涉及公司股票数量(股)2,243,880687,6541,434,786
占公司股本总数比例0.7259%0.2225%0.4642%
激励对象范围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81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75人

此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1名调整为75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剩余股票期权为1,434,786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后的名单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审核意见,意见全文详见刊登于2012年5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规定: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前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

2010年5月6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224,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未行权的287.6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5元调整为44.7元。

2011年4月12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24,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8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未行权的2,243,880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4.7元调整为32.32元。

2012年4月16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309,12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按如下方式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32.32-0.3=32.02(元,人民币)

本次调整后,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2.02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32.02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调整的独立意见,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2年5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以上三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2-17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5月14日在公司复兴路办公室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5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过对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名单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宫向农、梁方明等6人于股权激励第一个可行权期(2011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0日止)辞职并不在公司任职,郑晟1人于股权激励第二个可行权期(2012年2月13日至2013年2月12日)辞职并不在公司任职,因郭洁、于飞两人在第一个可行权期内辞职而不再享受的后两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而取消,同意公司取消其他4名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离职的人员获授的后两期股票期权;同意公司原销售经理郑晟先生享受已满足行权条件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取消其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过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公司75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2-1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可行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7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即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12年2月13日至2013年2月12日止)可行权共617,274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实施情况概述

1、2009年5月25日,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于2010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10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公司拟授予9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88.4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2010年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为2010年2月12日,授予91名股权激励对象288.4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总股本的1.2875%,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5元。详见2010年2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2010-09)。

3、2010年2月底,一名激励对象董建波辞职,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了董建波参与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及获授的股票期权8000份,本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88.4万份调整为287.6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1名相应调整为90名。详见2010年3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名单及数量的公告》(2010-14)。

4、根据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0 年3月17日完成《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石基JLC1,期权代码:037518。详见2010年3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授予股票期权完成登记的公告》(2010-15)。

5、2010年5月6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224,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未行权的287.6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5元调整为44.7元。详见2010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38)。

6、2011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案》。截止2011年4月22日,激励对象杨海颜、郭洁、夏能峰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了公司,其中8名激励对象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2010年2月12日至2011年2月11日)离职,激励对象郭明先生职务变更,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变更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离开公司的,其已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受影响,不再享受离职日以后的股票期权激励;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而成为独立董事、监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的人员,应取消其所有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因此,以上因离职和职务发生变更的激励对象合并所获授的125.0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后,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87.6万份调整为162.6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0名相应调整为81名(含公司原董事、董事会秘书郭洁、主管会计于飞,因郭洁、于飞分别于2011年3月17日、2011年2 月14日辞去其在公司担任的所有职务,属于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再享受以后两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激励)。详见2011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1-16)。

7、2011年4月12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24,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8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调整为2,243,880份,各激励对象获授的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32.32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32.32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详见2011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1-16)。

8、截止第一个可行权期结束,没有激励对象行权。

9、2012年5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的议案》。自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开始(2011年2月14日)至该议案出具日,激励对象宫向农、梁方明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了公司。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离开公司的,其已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受影响,不再享受离职日以后的股票期权激励;以上激励对象除郭洁、于飞外,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合并所获授的121,440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激励对象郑晟于2012年3月14日离职,仍属于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但不再享受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激励。在第一个可行权期可行权而未行权的81名激励对象的687,654份股票期权因已过行权期将予以取消。此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1名调整为75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剩余股票期权为1,434,786份。详见2012年5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2-16)。

10、2012年4月16日,公司201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309,120,000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剩余1,434,786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2.32元调整为32.02元。详见2012年5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2-16)。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行权的前一年度绩效经考核达到相应的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行权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为:(1)以2008年为基数,T年度(授予日所在年度)、T+1年度、T+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2)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3)每一个行权期前一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期权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1)以2008年为基数,2010年、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21.53%;(2)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平均净利润为125,047,814.01,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平均净利润为121,908,366.60,股票期权等待期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13,897,872.25、211,495,240.62,均高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3)第二个行权期前一会计年度201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92%,高于15%,且期权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满足行权条件。


三、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第二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2、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本次可行权期权数量(股)占本次可行权期权数量的比例(%)
 罗志明副总裁193,20057,9609.39%
 王敏敏副总裁82,80024,8404.0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73人)1,776,060534,47486.59%
合计2,052,060617,274100.00%

注:公司原销售经理郑晟于2012年3月14日辞去其在公司担任的所有职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离开公司的,其已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受影响,不再享受离职日以后的股票期权激励;因此,郑晟先生属于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再享受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激励。本次调整取消其已获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5,520份。

3、本次可行权股票的行权价格:32.02元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012年2月13日起至 2013年2月12日止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可行权日为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 10个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6、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并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7、行权完毕后,公司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它一切相关手续。

四、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实际控制人仍为李仲初先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0%。

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董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及行权价格调整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3、经核查,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日期、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本次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六、 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过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公司75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

七、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等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考核期间行权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1-3号》、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达标,且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八、 董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所有董事均参与表决。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董事会不进行差异情况说明,不存在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形。

九、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合法、有效,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确定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行权已满足行权条件;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 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行权专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收代缴。

十一、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两名,分别是罗志明、王敏敏。以上两人在5月14日前六个月(2011年11月13日-2012年5月13日)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十二、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本次不存在不符合条件股票期权的情形。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十三、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如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由 309,120,000 股增至309,737,274股,资本公积金将增加1933.3万元,2012年度产生的期权费用为145万元,将影响基本每股收益下降0.2%。

具体影响数据以2012年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14日

   第A001版:头 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专 题
   第A007版:专 题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专 题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签署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性协议事项的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