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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2-20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由第六届董事会召集,拟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四、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上述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2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长城2012-19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12年5月29至30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00-5:30及会议投票表决前。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公司七楼董事会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8393669 88393605 传 真:0755-88393600 邮政编码:518028 联 系 人:王昌栋 陈颖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中均无 “√”或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注2:委托人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及公章):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2-19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5月15日下午在深圳圣廷苑酒店仲夏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朱新宏、谭华森、李永明、张天亮、李晓晨、曹叠云。董事宋炳新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张天亮代为行使董事职权,独立董事钟鹏翼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曹叠云代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独立董事王继中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曹叠云代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新宏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经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预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长朱新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之职,公司拟更换一名董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伍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伍斌先生简历。 二、经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公司总经理谭华森先生拟辞去总经理之职。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谭华森先生的辞职,解聘其担任的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对谭华森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建议,公司董事会聘任吴见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任期与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同。 附:吴见斌先生简历 三、经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上午9:3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伍斌先生简历 伍斌,男,1955年5月出生。中南财经大学本科学士学位,西德曼海姆大学研究生部产权经济学本科。1982年1月至1993年6月在江西财经大学财政税务系任副主任;1993年6月至1996年5月在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任职;1996年5月至2004年6月在深圳市体改办历任企业处副处长、处长;2004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国资委历任企业改革处处长、副主任、党委委员。 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吴见斌先生简历 吴见斌,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国金融学院国际投资系证券投资专业本科学士学位,复旦大学财务与金融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长江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1998年至1999年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人力资源处干部科任科员;1999年至2004年在本公司历任总经理秘书、董事长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2004年至2007年在本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和投资策划部总经理;2007年至2011年在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董事长;2011年至今在成都文旅熊猫小镇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与公司大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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