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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2-01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15日上午10: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人,代表股份 55,380,75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5,380,75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5,380,75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5,380,75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5,380,75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5,380,75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55,380,75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5,380,75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5,380,75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55,380,75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5,380,75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5,380,75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公司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董世杰先生、黄纲先生2011年度述职报告的全文已于2012年3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方誉、王立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和而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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