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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2-017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2012年4月20日,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15日9: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7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彭生先生。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胡晓珂和石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63,083,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9.6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机构代表人、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提案的审议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或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3,083,83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3,083,83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3,083,83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3,083,83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3,083,83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3,083,83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3,083,83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3,083,83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12年度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3,083,83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3,083,83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3,083,83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3,083,83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上述议案中,议案(9)及议案(10)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2年2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1)至议案(8)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2年3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11)及议案(12)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2年4月2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曹海伦、印晓星、周海涛、孔徐生等四位独立董事均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登载于2012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胡晓珂、石磊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于2012年5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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