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2-036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2-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期公司注意到网络上盛传公司位于明溪县的林地下发现大量稀土,且被非法开采导致林地受损的信息。 二、传闻说明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1、上述传闻部分属实,2011年以来明溪县境内发生多起非法开采稀土矿事件,公司位于明溪县的林地因此受损,由于盗采范围大都在公司经营区以外,所以对公司林地损害甚微。2012年3月,明溪县法院对非法开采稀土矿人员以非法采矿罪进行了公开审判。 2、经了解,福建省明溪县尚无合法拥有稀土探矿权、采矿权的企业,因此在没有相关有权部门出具勘测报告的情况下,公司无法判定在公司所属林地下是否存在大量稀土矿。 3、若未来经有权部门勘探证实在公司所属林地下存在稀土资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稀土在内的矿藏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其勘查、开采必须依法申请。 4、稀土矿属于国家战略资源和限制开采矿种,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05号)第三条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受理新立稀土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不得新增稀土矿业权。 目前,公司尚未在明溪林场内发现因非法开采矿产导致公司林地再受损的现象,公司也会继续加强护林工作,保障公司林木资产安全。 三、其他说明 公司预计将于2012年7-8月披露2012年半年度报告,若按深交所规定需要进行业绩预告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必要提示 1、《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刊登在上述媒体的公告为准。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