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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2-01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3日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5月15日在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23号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7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5人,独立董事余应敏先生、独立董事张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李伯侨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颂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人民币授信总量12,000.00万元, 全部为授信综合限额及额度(其中短期贷款不超过8,000.00万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颂明先生为该项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以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10004298号和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10006371号房地产作最高额抵押担保,办妥最高额抵押担保手续,并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足额财产保险。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2年5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履职报告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2年5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秘书履职报告制度》。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 《公司章程》全文参见公司2012年5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2年5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分红管理制度》。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2年5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2年5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14)。 二、备查文件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17日 附件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拟作如下修正: 1、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原则: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分配。 (二)公司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修改为: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一)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二)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三)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四)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五)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六)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分配预案,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对于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董事会在分配预案中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者原则。 (七)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八)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九)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十)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十一)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2-014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2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6月5日上午9:30分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30日,于2012年5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23号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制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参见公司2012年5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13)。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 委托代理人凭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6月4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登记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 6. 登记地点: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2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琼 电话:020-62956848 传真:020-82265536 电子邮箱: baiqiong@tech-long.com 2. 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同意”用“O”表示,“反对”用“X”表示,“弃权”表示弃权。) 委托人股东签名(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 注:1、此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若未填写投票指示的,则视同默认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若未填写有效期的,则视同默认为从委托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2-015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5月15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5月1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5,244,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4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5月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2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白琼 咨询电话:020-82956848 传真电话:020-82265536 六、备查文件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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