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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2-02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相关情况的公告 2012-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使投资者更好的了解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相关情况,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应收账款会计政策 (1)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目前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在2003年公司进入医药商业物流领域时,公司综合考虑公司产品销售模式的变化和医药商业业务的特点,对原执行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进行的调整,并经2003年公司第二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3年以来公司未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2009年-2011年应收账款结构如下:
(2)同类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统计情况 根据wind行业分类,海王生物属于“日常消费——食品与主要用品零售——药品零售”行业,截止2011年底,该行业分类下涉及A股医药商业企业18家,包括海王生物在内共有2家上市公司不对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目前该行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的具体情况及行业平均水平如下: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海王生物属于“医药制造业”,该行业截止2011年底涉及的A股上市医药企业118家。包括海王生物在内共有6家上市公司不对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目前该行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的平均水平如下:
针对本公司目前执行的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2012年3月2日,公司原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意见认为“公司目前执行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特点,是合理的。”。2012年5月4日,公司现年度审计机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意见认为“公司目前执行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特点,是合理的。” 综合以上分析,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2003年制定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当时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公司管理层也认识到,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为有效控制潜在风险,公司管理层将对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进行更为严格谨慎的评估,如确有必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目前执行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必要调整。 二、公司其他应收款相关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344,867,877.86元,其中前五名欠款单位欠款162,043,832.01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35.38%。明细情况如下:
本公司已经于2012年4月10日披露公司2011年度报告,公司在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局报告”之“七、其他事项”中披露了截止2011年度末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形成原因等情况进行了披露。现将有关情况详细披露如下: 1、公司大额其他应收款与公司业务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公司“阳光集中配送”业务的影响 公司目前正在全面推广“阳光集中配送”模式的医药商业流通业务,该业务模式面向地级市辖区的二级以上医院。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希望公司帮助解决原有医药商业企业整合和资产重组过程中面临的阶段性资金困难,而公司为了迅速开拓市场,也需要采用收购当地原有医药流通企业,整合原有资源实现业务的快速成长。因此,在“阳光集中配送”模式推广中,公司针对南阳、枣庄等地医药市场的具体情况,为相关地区医药商业企业整合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公司的个别二级医院客户,在面临改扩建、大量固定资产投资时,存在资金临时周转紧张的情况,公司为了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在以前年度曾以垫资方式支持相关医院的阶段资金周转。因此形成了对当地政府的投资公司、原有医药商业企业、医院的大额其他应收款。 2、相关资金的偿还情况、潜在风险及保障措施 上述大额其他应收款中,长春国奥药业有限公司5,488万元其他应收款已于2003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潍坊第二人民医院的1,000万元其他应收款已于2012年4月28日到期偿还。菏泽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的1,556万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菏泽海王医药有限公司缴纳的土地款项, 2012年2月已办理完相关土地过户手续,2012年3月份公司已将该笔款项转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截至2011年末尚未偿还的大额其他应收款包括南阳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3,300万元以及山东康泰药业有限公司的4,859.95万元。 (1)关于南阳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项 2010年以来,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海王医药有限公司应向南阳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提供累计限额为人民币1.03亿元的过渡性借款,用于南阳医药公司和益民制药有限公司的职工安置,截止目前借款余额为3,300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上述3,300万元借款将有三年还款宽限期,在还款宽限期内,南阳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将向山东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借款之相关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目前,南阳市相关国有医药企业人员安置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其原有土地已经进入商业地产开发的流程。公司管理层认为,随着该国有医药企业资产处置工作的开展以及其下属土地商业开发的进展,上述借款的偿还具有可靠的资产保障。 (2)关于山东康泰药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2009年起,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王医药有限公司和枣庄银海医药有限公司陆续为山东康泰药业有限公司垫付资金用于相关员工的身份置换、补缴社保,以及解除拟抵押予本公司的房产的相关解押费用等。截止2011年末,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王医药有限公司及枣庄银海医药有限公司对山东康泰药业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累计余额为4,859.95万元。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山东康泰药业有限公司在本公司的要求下同意将其拥有的五处房产土地抵押予枣庄银海医药有限公司,并将本公司作为第一顺序抵押权人办理有关抵押手续,目前山东康泰药业有限公司已经与枣庄银海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抵押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同时,山东康泰药业有限公司已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王医药有限公司和枣庄银海医药有限公司提交了偿还资金的承诺,承诺在2013年2月之前分批偿还全部相关资金。 上述两项较大金额其他应收款均为在当地政府主导下进行的国有医药商业企业改制重组工作,具有一定信用保障,同时拥有相关企业的商业地产开发资金支持或房产抵押保障,因此相关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本公司管理层将持续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或承诺按期偿还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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