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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2012-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2-026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时金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利用光伏园区和湖头陆工业区的东C区厂房屋面上投资建设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4,851.28万元,折合每瓦12元。其中:申请国家“金太阳工程”补贴 11,389.95万元(按5.5元/W计算,企业自筹资金13,461.33万元。整个工程建设周期预计为12个月,项目运行期为25年。在25年运行期内,总发电量为47,967.64万KWh,电费总收入为 43,650.55万元,税前盈余17,049.27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认真讨论和分析,我们认为: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是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优化东阳地区能源结构,缓解供电紧张;也有助于我国单位GDP减排目标的实现。同时,该项目光伏组织安装结合公司建筑物,能够充分展示公司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生态建筑的环保理念,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现代建筑层顶有机结合,体现了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的水平和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本项目将是当地新能源技术展示和应用的重要平台,符合21世纪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规划,也符合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有着合理的经济效益和显著的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对外投资风险也是比较明显的,该项目是公司介入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的第一个较大项目,使得公司原有的产业经验和管理经验不能顺利复制,公司管理层对产业的把握度有所减弱;财政部要求该项目需在较短时间内投资完成,公司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存在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风险;面临产业政策调整和价格急剧变化加大经营风险。因此我们提请公司管理层通过良好的内部管理、专业人才的配备,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投资该项目是可行的、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光伏事业的发展,更有着无法用财务指标衡量的社会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该项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12年5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和撤销部分机构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发展能源战略,公司拟设立光伏系统投资开发部,负责公司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同时,鉴于公司已明确“做强磁性、发展能源”的发展战略,公司拟撤销项目投资孵化部。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12年5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2-027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下午一点半在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宝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利用光伏园区和湖头陆工业区的东C区厂房屋面上投资建设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4,851.28万元,折合每瓦12元。其中:申请国家“金太阳工程”补贴 11,389.95万元(按5.5元/W计算,企业自筹资金13,461.33万元。整个工程建设周期预计为12个月,项目运行期为25年。在25年运行期内,总发电量为47,967.64万KWh,电费总收入为 43,650.55万元,税前盈余17,049.27万元。

同时,监事会全体成员发表监事会意见如下:

长远来看,光伏产业前景光明、潜力巨大,虽然目前经历了一些困难,但我们仍然维持对它较为乐观的判断。项目可以优化东阳地区能源结构,缓解供电紧张;可以为2020年我国单位GDP碳减排40-45%做出贡献;可以成为展示公司光伏产品和光伏发电技术的平台;可以充分利用国家扶植政策,加快光伏发电应用发展。因此,对外投资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示范项目是可行的、必要的。

但是该项目的投资风险也非常明显:包括产品技术风险、经济风险等。因此,提醒公司注意投资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投资该项目是可行的、必要的,有利于提升公司光伏产业的竞争力,加快公司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该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12年5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2-028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20.7MWp用户侧屋顶

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新能源战略,拟利用公司光伏园区和湖头陆工业区的东C区厂房屋面上投资建设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该项目已列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公布的2012年金太阳示范项目目录。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拟利用光伏园区和湖头陆工业区的东C区厂房屋面上投资建设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4,851.28万元,折合每瓦投资成本12元,总投资中包括:申请国家“金太阳工程”补贴 11,389.95万元(按5.5元/W计算,企业自筹资金13,461.33万元。整个工程建设周期预计为12个月,项目运行期为25年。在25年运行期内,总发电量为47,967.64万KWh,电费总收入为 43,650.55万元,税前盈余17,049.27万元。

(二)履行投资程序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24,851.28万元,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45.8%申请“金太阳工程”补贴,其余54.2%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公司。

公司名称: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1,090万元

法人代表:何时金

成立时间:1999年3月30日

注册地址:东阳市横店工业区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接待本公司客人提供餐饮、住宿、舞厅、卡拉OK 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磁性器材、电池、电子产品、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销售;净水器、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器的销售。高科技产品的开发及技术咨询;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在公司桥下工业区的光伏园区和湖头陆工业区的东C区的厂房屋面上。本光伏电站项目的总装机容量为20.7094MWp,预计本项目运营期内平均每年能提供上网电量1934.17万kW·h,全部供公司自用。

其中,光伏园区厂房面积78,754平方米,安装190Wp单晶硅组件52,708块,容量为10.01452MWp,东C区厂房面积137,597平方米,安装240Wp多晶硅组件44,562块,容量10.69488MWp。

1、 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24,851.28万元,其中设备投资22,714.04万元,可研、设计、安装、调试、管理及不可预见费2,137.24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所需流动资金仅需约70万元。

2、 项目实施总体进度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要求和实际情况,总建设期暂定为一年,于2012年1月启动,计划于2012年12月份项目竣工投产。项目实施总体进度详见下表:

项目实施进度表

时间进度
2012年1月-5月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金太阳工程申请等前期准备工作
2012年5月份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012年5月底-2012年7月初设备,材料采购
2012年7月底-2012年9月初土建施工
2012年9月初-2012年12月底设备安装、调试

3、项目的物料供应、选址及能源供应

(1)物料供应

本项目主要物料为:DM190-125-72单晶硅电池组件 DM240-P156-60多晶硅组件,由公司主供。

本项目主要设备为逆变器,公司拟向国内知名企业采购。

(2)选址

公司光伏园区和东C区厂房的屋面上。

4、新项目的人员、技术、管理要求

(1)人员要求:公司新设立的光伏系统投资开发部各部门配备了比较专业的相关人才,基本满足该项目对人员的要求。

(2)技术要求:该项目选用公司生产的DM240-P156-60多晶硅和DM190-M125-72单晶硅电池组件,DM240-P156-60组件转换效率14.6%,DM190-M125-72组件转换效率14.88%,均符合“金太阳工程”要求,因此在产品技术上没有任何障碍;该项目体系整体设计理念为20.7MWp光伏并网发电系统,采用两区各自逆变、各自并网设计,分别接入各自的10KV系统,在系统设计方面也无技术障碍。

(3)管理要求:公司第一次涉及光伏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对项目的整体管理上缺乏经验,但是该项目的管理难度并不大,且公司太阳能事业部前期储备了相关的研究和人才储备,从整体上能满足该项目的管理要求。

5、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不仅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能源发展战略转型方向,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具有积极意义;而且可以优化东阳地区能源结构,缓解供电紧张;亦可以成为公司太阳能组件产品及光伏发电技术应用的展示平台,推动光伏产业和光伏发电应用的发展。

(2)项目可行性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能源战略的布局,是公司继硅片—电池片—组件之后的产业链延伸,有利于增强公司光伏行业的竞争力。

该项目已列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12年金太阳示范项目目录》,明确2012年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的补助标准确定为5.5元/瓦,在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后,公司将及时向省级财政、科技、能源主管部门提交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文件,这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的综合成本。

该光伏项目安装结合公司建筑物,所发的电全部给公司自用。同时,亦能够充分展示公司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生态建筑的环保理念,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现代建筑层顶有机结合,体现了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的水平和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6、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根据欧盟联合研究中心(JRC)预测,到2030年,世界可再生能源将占总能源结构的30%以上,光伏发电将占总电力供应的10%以上;到2040年,可再生能源将占总能源的40%以上,光伏发电占总电力供应的20%以上;到21世纪末,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结构的80%以上,光伏发电将占总电力供应的60%以上。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之一,不可再生能源稀缺以及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显现,为新能源产业的迅速崛起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到205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比重将从目前的9%提高到40%,逐步进入主导行列。因此,作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且分布最广泛的太阳能作为重点和优先发展领域。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正式实施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以及“金太阳”示范工程的推进,将有效推动国内光伏发电产业的快速发展。

7、投资估算主要指标

根据《公司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示范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中对于本项目投资估算的主要指标进行的初步测算。

投资估算表

 项目投资(万元)
建设投资24,851.28
 设备投资22,714.04
 可研、设计、安装、调试、管理1,700.00
 不可预见费437.24
流动资金70.00
总投资24,921.28

8、财务效益分析

根据《公司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于本项目财务效益方面的初步分析测算,本项目在财务上是切实可行的,主要经济指标见下表:

序号名称单位指标
项目总投资万元24,851.28
营业收入(年均)万元1,746.02
总成本费用(年均)万元1,064.05
利润总额(年均)万元681.97
静态投资回收期7.97
动态回收期10.51
内部收益率6.94

9、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该项目已列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颁发的2012年金太阳示范项目目录。公司计划5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后,及时向省级财政、科技、能源主管部门提交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文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电网接入意见、项目资本金证明、屋顶租赁和节能服务合同、关键设备采购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投资本项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能源战略的布局,是公司继硅片—电池片—组件之后的产业链延伸。该光伏项目安装结合公司建筑物,所发的电全部给公司自用,同时亦能够充分展示公司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生态建筑的环保理念,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现代建筑层顶有机结合,体现了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的水平和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

1、该项目是公司介入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的第一个较大项目,使得公司原有的产业经验和管理经验不能顺利复制,公司管理层对产业的把握度有所减弱;

2、财政部要求该项目需在较短时间内投资完成,公司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存在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风险;

3、产业政策调整和价格急剧变化将加大经营风险。

(三)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是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优化东阳地区能源结构,缓解供电紧张;也有助于我国单位GDP减排目标的实现。本项目将是浙江省新能源技术展示和应用的重要平台,符合21世纪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规划,也符合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有着合理的经济效益和显著的社会效益。综上所述,该项目的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对该投资项目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讨论和分析,我们认为: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是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优化东阳地区能源结构,缓解供电紧张;也有助于我国单位GDP减排目标的实现。同时,该项目光伏组织安装结合公司建筑物,能够充分展示公司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生态建筑的环保理念,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现代建筑层顶有机结合,体现了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的水平和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本项目将是当地新能源技术展示和应用的重要平台,符合21世纪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规划,也符合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有着合理的经济效益和显著的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对外投资风险也是比较明显的,该项目是公司介入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的第一个较大项目,使得公司原有的产业经验和管理经验不能顺利复制,公司管理层对产业的把握度有所减弱;财政部要求该项目需在较短时间内投资完成,公司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存在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风险;面临产业政策调整和价格急剧变化加大经营风险。因此我们提请公司管理层通过良好的内部管理、专业人才的配备,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投资该项目是可行的、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光伏事业的发展,更有着无法用财务指标衡量的社会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该项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对该投资项目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讨论和分析,我们认为:

长远来看,光伏产业前景光明、潜力巨大,虽然目前经历了一些困难,但我们仍然维持对它较为乐观的判断。项目可以优化东阳地区能源结构,缓解供电紧张;可以为2020年我国单位GDP碳减排40-45%做出贡献;可以成为展示东磁光伏产品和光伏发电技术的平台;可以充分利用国家扶植政策,加快光伏发电应用发展。因此,对外投资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示范项目 是可行的、必要的。

但是该项目的投资风险也非常明显:包括产品技术风险、经济风险等。因此,提醒公司注意投资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投资该项目是可行的、必要的,有利于提升公司光伏产业的竞争力,加快公司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该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五)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20.7MWp用户侧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可行性报告》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2-029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 4月6日召开的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0,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现金0.18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5月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5 月 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08*****606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东阳横店工业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电话:0579-86551999

传 真:0579-86555328

咨询联系人:何 静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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