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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2-01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召开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2-012) 2、会议时间:2012年5月16日 上午9:30 3、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4、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58,400,09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1.83%。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58,400,09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58,400,09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58,400,09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并通过《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58,400,09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58,400,09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并通过《2011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21,127,213.9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972,313.74元,按章程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2011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0,035,026.76元。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和以后年度的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为:(58,400,09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并通过《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2011年公司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40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年度审计费用上限不超过40万元。 表决结果为:(58,400,09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1,500,00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16,900,09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监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8,400,09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杨晓娥、韦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2-01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 业绩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2年4月18日披露了201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下午15:00-17:30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山西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 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庆华先生; 财务总监:郑彩霞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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