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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2012-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2-1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2012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5月1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下午15:00 至 2012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兰隽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91,928,2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7474%。本次参会股东全部通过网络进行投票。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所有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批准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2、《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3、《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4、《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5、《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49,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176%;弃权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3%。

  6、《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其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8.1、批准《关于选举兰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8.2、批准《关于选举许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8.3、批准《关于选举陈维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8.4、批准《关于选举郑星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8.5、批准《关于选举卢少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8.6、批准《关于选举陈明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8.7、批准《关于选举陈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其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9.1、批准《关于选举方锦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9.2、批准《关于选举张宏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10、《关于为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11、《关于为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12、《关于为福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13、《关于为福州康得利水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1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15、《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16、《关于为福州开发区华永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17、《关于为福州开发区联得益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8,840,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11%;反对3,0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60%;弃权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9%。

  此外,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民主选举柯真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至此,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方锦华、张宏健、柯真明三名监事组成。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林涵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纪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6日

  附件: 柯真明先生简历

  柯真明,男,1955 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冶金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自动化室副主任、海南海赛克自动化系统工程公司总经理、冶金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院长助理、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投资管理部部长、副总裁。2009年6月23日当选公司职工监事至今,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2-1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5月16日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后在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举行。

  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兰隽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另见同日公告):

  一、选举兰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陈维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聘任陈维辉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见附件,下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接受公司总裁陈维辉先生提名,聘任许静先生、林锦聪先生、池德庭先生、刘峰先生、郑惠川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谢明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接受公司董事长兰隽先生提名,聘任彭东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选举产生公司战略、审计、薪酬委员会委员。

  1、决定公司战略委员会由以下委员组成:

  主任:陈明森

  委员:兰隽 陈维辉 卢少辉 许静

  2、决定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以下委员组成:

  主任:陈雄

  委员:陈明森 许静

  3、决定公司薪酬委员会由以下委员组成:

  主任:卢少辉

  委员:兰隽 陈雄

  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6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维辉,男,195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州开发区建设总公司总经理。1992 年12 月30 日经公司创立大会选举担任公司董事,并出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连任至今。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静,男,195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讲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建筑经济系副主任、主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人事劳动部部长、监事。2001年4月21日当选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3月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至今。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林锦聪,男,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技术员、副总工程师、副院长、院长,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综合事务部总经理。2004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池德庭,男,1968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福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师,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处处长、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主任。1999年6月起任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1月起转任公司副总裁。

  刘峰,男,1965年7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州开发区建筑设计院副院长,2001年5月至今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并相继兼任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和投资策划部总经理。中国民主同盟福建省委经济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家组成员。2010年3月起转任公司副总裁。

  郑惠川,男,1965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副教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987年7月至2002年4月在福州大学土建学院建筑工程教研室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研室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土木系党支部书记等职务。2002年4月至今历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木家园项目开发部"、"三木都市田园项目开发部"、"水岸君山项目开发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0年8月起转任公司副总裁。

  谢明锋,男,1973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经济师。1996年8月起分别担任三木集团会计处经办、会计处处长助理,财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兼副总会计师。2007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

  彭东明,男,1971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阿尔卡特亚洲电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办事处副工程师,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证券管理部部长。2001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2-14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5月16日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后在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由方锦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投票选举,会议作出以下决定:

  选举方锦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5月16日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2-1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2年5月16日下午在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经公司与会董事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陈维辉、许静、林锦聪、池德庭、刘峰、郑惠川、谢明锋、彭东明个人履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况。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经了解,上述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签名:卢少辉 陈明森 陈 雄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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