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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科技园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9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全宏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股份75,8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0.8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新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75,80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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