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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2-018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16日上午10:00分在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代表公司股份67,500,000股,占公司2012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20,000,000)的56.25%,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青运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共2项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由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 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67,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律师法律意见书意见 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2-019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5月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2年0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 咨询联系人:朱海花、王明怡 咨询电话:0756-3226242、3359588 传真电话:0756-3359588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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