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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简称:恒星科技 股票代码:002132 公告编号:201201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1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谢保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公司独立董事王莉婷女士、王振华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项的整改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情见刊登于2012年5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项的整改措施的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7日
股票简称:恒星科技 股票代码:002132 公告编号:2012019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披露事项的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60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非常重视,及时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针对监管函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措施。
一、违规事项
公司于2010年度、2011年度处置所持有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轮胎")股份分别取得投资收益3,041.07万元(税前)、3,334.56万元(税前),分别占2009年度、2010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1.99%、37.21%,公司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和第9.2条的规定。
二、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一)情况说明
公司于2008年12月份参与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469,以下简称"风神轮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共认购其非公开发行股票1,000万股,认购价格为5.03元/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参与认购的风神轮胎股份需要锁定12个月,2009年12月28日,公司所持有的风神轮胎获得自由流通。
2010年8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择机处置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决定对公司所持有的风神轮胎股票处置的时机与数量,从而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关详情见公司2010年8月7日公告的《公司关于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自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期间,分批次处置了所持有风神轮胎股份。2010年度共出售风神轮胎股票4,089,892股,取得投资收益3,041.07万元(税前),公司在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10年度报告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2011年度共出售风神轮胎股票5,910,108股,取得投资收益3,334.56万元(税前),公司在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1年度报告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
公司在处置风神轮胎股份取得相应收益后,未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进行专项信息披露,违反了有关规定。
(二)整改情况
1、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力度,确保已经建立的信息披露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
2、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加强各职能部门关于信息披露方面的培训,增强其信息披露的规范意识,对于涉及信息披露的事项,要求各部门在报送负责人的同时,及时抄报公司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披露部门实现对相关事项的动态化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提高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断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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