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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2-021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顾燕芳女士 4、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怒江路257号金沙江大酒店2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16日上午9:30在上海市普陀区怒江路257号金沙江大酒店2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数为3人,代表股份67,242,4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03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顾燕芳女士主持。 公司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方晓杰律师、章丹雯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本项议案为67,242,440(六千七百二十四万二千四百四十)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本项议案为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为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本项议案为67,242,440(六千七百二十四万二千四百四十)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本项议案为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为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本项议案为67,242,440(六千七百二十四万二千四百四十)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本项议案为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为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本项议案为67,242,440(六千七百二十四万二千四百四十)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本项议案为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为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五)审议《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2012年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同意本项议案为67,242,440(六千七百二十四万二千四百四十)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本项议案为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为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关于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本项议案为67,242,440(六千七百二十四万二千四百四十)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本项议案为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为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七)审议《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本项议案为67,242,440(六千七百二十四万二千四百四十)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本项议案为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为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2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同意本项议案为1,000(一千)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本项议案为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为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九)审议《提名胡秉忠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本项议案为67,242,440(六千七百二十四万二千四百四十)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本项议案为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为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十)审议《关于提名马书广先生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本项议案为67,242,440(六千七百二十四万二千四百四十)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 反对本项议案为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为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更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及其他提及公司高管的条款的议案》 同意本项议案为67,241,440(六千七百二十四万一千四百四十)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 反对本项议案为1,000(一千)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弃权为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2012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本项议案为67,241,440(六千七百二十四万一千四百四十)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 反对本项议案为1,000(一千)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弃权为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爱民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作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2年4月25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方晓杰律师、章丹雯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1-022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5月11日以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2年5月15日(星期二)在公司召开。公司七名董事,均进行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53号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深交所的监管函高度重视,对具体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赞成票,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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