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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12-012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5月17日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6号高速公路大楼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温国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214,011,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14,011,2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14,011,2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14,011,2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 同意214,011,2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214,011,2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另:听取《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涂显亚 周美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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