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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T大通 公告(编号):2012-020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17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7号都市阳光名苑1栋4楼CEO商务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亚楠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数额为43,102,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9%。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宋振伟律师、蒋超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公司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3,102,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二:《公司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3,102,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三:《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3,102,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四:《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3,102,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五:《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合并利润表实现利润总额5,659,958.22元,净利润2,616,809.9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91,182.70元。公司2011年度母公司利润表实现利润总额-3,922,598.20元,净利润-3,922,598.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747,872.9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670,471.15元。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目前暂未实现留存可分配利润,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43,102,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六:《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3,102,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七:《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振伟、蒋超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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