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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借道公募涉足QDII专户 2012-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木子
证券时报记者 木子 一边是有港股实盘经验、苦于没有通道的私募,一边是坐拥通道、海外投资人员资历尚浅的部分公募,一拍即合之下,便有了私募借公募通道涉足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专户的模式。知情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这一合作模式在业内很常见,有的基金公司会与私募签订投资顾问协议,有的则是完全“私下”合作,部分甚至全盘外包QDII专户的投资决策部分,同时按照双方贡献程度,让私募获取固定的“顾问费”或者是参与收益提成的分成。 证券时报记者从多位私募和公募人士处了解到,在一些海外人才储备不够的基金公司,市场营销人员甚至会主动接洽海外投资经验丰富的私募,以求合作机会。在这一模式中,QDII专户资金的来源有的是由公募自身找来的一对一客户,有的则是私募多年积累的高净值客户。“如果资金募集是由公募基金的市场部搞定,只是外包投资给私募,可能私募会在议价能力上弱一点,如果客户和投资都来自私募,公募可能仅仅只是收取通道费。”出于对合规的考虑,有的基金公司会和私募签订投资顾问协议,以确保名正言顺,也有基金公司则完全私下外包专户的投资业务,“不过,为了合规,不管是听取投资顾问意见,还是全盘外包投资、让私募负责业绩,最后的操作指令和下单都是由公募这完成。” 此外,和公募QDII专户合作的私募多为阳光私募,阳光私募受制于信托证券账户存量少、费用高的现状,愿意和通道成本更低的基金专户合作。深圳一家阳光私募表示,圈子里的朋友聚会时都会打探一下这方面的信息,基金专户的投资范围和客户群都和私募相似,而且成本较低,可以说是私募的最佳通道。 尽管私募借专户通道的做法在业内早已有之,但质疑之声不断。上海一家私募人士认为,私募借道公募专户的合作模式难以推广,因为双方业务多有竞争,私募会担心投资策略泄露或者客户被拉走以及管理费分成困难等。有证券律师称,专户和私募合作的最大的问题在于风险控制,私募目前仍处在监管真空,特别是在连投资顾问协议都没有的情况下,难保不会损害投资人利益。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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