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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2-01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135,923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5月22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41号文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00 万股,并于2010 年5 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4,000万股;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7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的940万股已于2010年8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3、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后至2010年底,公司股本为18,700万股; 4、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1年5月26日实施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0年底的股份总数18,7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至今公司总股本为28,050万股(详见公司2011-013号《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5、2011年5月18日,公司上市满一年,公司2011-12号公告解除限售数量为29,041,250股。 6、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解除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66,438,125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延生先生及其配偶史彩霞女士承诺:自远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前所持有的远东公司股份,也不由远东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后第4年和第5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15%。在远东公司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远东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远东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董事杨国军、徐开阳、葛子义、马喜岭,监事齐怀德、陈宗申,高级管理人员赵保江、王伟、张卫民承诺:自远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前所持有的远东公司股份,也不由远东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后的第2年和第3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15%;在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后的第4年和第5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远东公司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远东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远东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股东承诺:自远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前所持有的远东公司股份,也不由远东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后的第2年和第3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截止目前,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5月22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135,923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6.0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1%。 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中原证券经审慎核查,就公司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远东传动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前期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远东传动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 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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