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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9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12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名关联董事孙建江先生、金越顺先生、王永法先生因属于《201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发放方案》受益人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发放方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实施《201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发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业务)人才和管理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予以奖励的其他关键员工共142人,激励基金的发放按照《方案》的规定予以实施。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将“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2-031的公司公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 为2012-032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0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12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晓明先生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发放方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实施《201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发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业务)人才和管理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予以奖励的其他关键员工共142人,激励基金的发放按照《方案》的规定予以实施。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201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发放方案》符合《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和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取和分配2011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实施《201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发放方案》。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将“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上述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本次继续将“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5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1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11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2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3,97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5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47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11]170号《验资报告》。 一、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45,472,000.00元,将主要用于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和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暨太阳能多晶硅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根据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安排,公司2011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光伏装备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11年11月22日归还至光伏装备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2011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继续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12年5月21日归还至光伏装备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光伏装备扩建项目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短期内公司发展计划,该项目部分所募资金还将会闲置一段时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继续将光伏装备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22万元,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继续用光伏装备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公司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光伏装备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额不超过1.6亿元(含此前已使用金额)。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 二、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并且未违反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4、公司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5、公司已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6、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是必要的、合规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蔡乐平先生、韩江南先生认为:公司继续将“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是基于“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将“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本次继续将“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2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为: 1、会议时间:2012年6月8日上午10:00时开始,会议时间为半天。 2、会议地点:浙江绍兴柯桥柯西工业区鉴湖路180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发放方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12年6月5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6月6日——2012年6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2、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2年6月7日16: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绍兴柯桥柯西工业区鉴湖路1809号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伟明 夏青华 联系电话:0575-84138692 传真:0575-84886600 邮编:312030。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3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X”;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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