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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2-024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年5月22日通过) 2012-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5月22日上午10:30 2、召开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James Chen(陈志俊)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340,897,9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5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340,897,987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26.51%。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40,897,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2011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同意340,897,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340,897,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40,897,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40,897,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122,386,202.0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45,715,207.68元,减去2011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2,238,620.21元,减去本年已分配现金股利68,066,604.0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7,796,185.53元。 公司决定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285,702,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发现金股利12,857,025.2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同意340,897,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568,2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Asia Bottles (HK) Company Limited所持股份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八)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审计单位的议案 同意340,897,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关于董事长薪酬及其考核的议案 同意340,897,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1年7月27日公司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公司2010年定向发行的新股6,800万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至11,560万股。2011年12月26日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股份性质变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至此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根据上述变化,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同意340,897,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刚、蔡益根 3、结论性意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珠海中富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珠海中富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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