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2-012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5月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桃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桃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详见2012年5月23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3)。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东证监局《关于加强辖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的意见》等法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该制度详见2012年5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9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详见2012年5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9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八条 原文为: 公司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的,不可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修改为: 公司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的,不可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2012年5月23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三、四项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2-014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2年6月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6月8日(星期五)上午9点 3、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6月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2年6月5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投资部)。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528225 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0757-86695225 联系人:冼树忠、张桃华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2-01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桃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桃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张桃华先生个人简历: 张桃华,男,出生于1987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先后在总裁办公室、公司办公室、证券投资部任职。2011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九期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张桃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张桃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 邮政编码:528225 联系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号码:0757-86695225 电子邮箱:zhangtaohua@cnlight.com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