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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2-023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2-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930,000股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2年5月30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51号”文《关于核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2,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9,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45,293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57,293万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的2,400万股,锁定期为3个月,即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首日2011年5月30日至2011年8月29日。上述网下配售股份已于2011年8月30日上市流通,占总股本的4.19%。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实际控制人林聪颖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林聪颖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3、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铂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智立方(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若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其对公司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0年3月26日)不满十二个月的,在其对公司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否则,即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其对公司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0年3月26日)满十二个月的,则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林聪颖、陈金盾、陈加贫及陈加芽承诺 各自控制的公司法人股东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票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根据上述承诺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发行前股东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30,000股限售股即将届满,该部分股票将于2012年5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2,930,000股A股股票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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