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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2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开发贷款提供保证,保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具体内容以保证合同为准。 详情请见公司2012-022 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莫建华先生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莫建华先生因工作调动,另有任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不再适宜继续担任公司高管职务,故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莫建华先生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莫建华先生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对莫建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2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绿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开发贷款提供保证,保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保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具体内容以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自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70亿元。 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7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累计为2.5亿元,占70亿元担保授权额度的3.57%,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9%,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全称: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32号 3、法定代表人:寿柏年 4、注册资本:1,389,140,188元 5、经营范围:对杭政储出[2006]20号地块开发(除国家限制或禁止类项目) 6、与公司关联关系:滨绿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319,114,025.66元,净资产1,379,051,620.34元;2011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6,874,102.91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人民币2.5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滨绿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滨绿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按持有滨绿公司股权比例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担保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70亿元的担保额度尚未使用;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累计为2.5亿元,占70亿元担保授权额度的3.57%,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9%,在授权担保的额度内。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3,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80,280.00万元。公司及控股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17%。 3、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为相关业主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为购买公司相关房产的业主提供保证所及的借款金额为463,367.70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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