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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2-01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2-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61,46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8,438,75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于2012年5月16日披露了《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1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5月22日。截止目前,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201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1年5月1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发行底价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鉴于公司目前实施了上述除权除息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21.58元/股。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0.64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21.58-0.30)/(1+100%)=10.64元/股。 2、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350万股。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700万股(取整数)。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计划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50,000万元/10.64(元/股)=4,700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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