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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11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5月22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永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现场实到8位董事,独立董事赵惠芳以通讯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安徽辉隆农资集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安徽辉隆农资集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广东辉隆农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广东辉隆农资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4 关于投资设立安徽辉隆农资集团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用自有资金2,676万元与7名自然人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投资设立安徽辉隆农资集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科技公司”)。 辉隆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5月22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的形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安徽辉隆农资集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不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此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辉隆股份自有资金与7名自然人现金出资。 2、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辉隆农资集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当地工商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粮食收购销售。一般经营范围: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农资连锁服务;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具、农地膜、生物肥料、新型饲料、生物农药购售;配方肥、控释肥、腐殖酸肥、有机无机肥、叶面肥生产加工、委托加工及销售;种植业、养殖业、园林、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及销售;粮食生产、收购、加工销售及代理;种子销售(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出资方式:辉隆股份出资人民币2,6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9.2%,江向军等7名自然人出资人民币3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8%;其中:黄运生出资人民币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江向军出资人民币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周福燕出资人民币4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彭广出资人民币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田开波出资人民币1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6%;钱让胜出资人民币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王伟出资人民币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农业科技公司由辉隆股份与7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其中,辉隆股份出资人民币2,6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9.2%;江向军等7名自然人出资人民币3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8%。 上述自然人均为农业科技公司的管理层与业务骨干,与辉隆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新设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新设响应了国家当前逐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的大力号召,在政策上将获得良好的支持。新设公司成立后,将通过不断开发、推广与应用农业科学技术,创新为民服务商业模式,创新农资经营产品,并结合辉隆股份的发展优势,促使辉隆股份成为省内乃至全国农业科技创新的领军企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5 关于投资设立广东辉隆农资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拟用自有资金900万元与广州市瑞沣化肥有限公司以及杨明生等5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广东辉隆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辉隆”)。 辉隆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5月22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的形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广东辉隆农资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不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此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辉隆股份自有资金与广州市瑞沣化肥有限公司及5名自然人现金出资。 2、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广东辉隆由辉隆股份、广州市瑞沣化肥有限公司和杨明生等5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其中,辉隆股份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广州市瑞沣化肥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杨明生等5名自然人出资人民币2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其中:广州市瑞沣化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年; 主营业务:化肥批发和零售等国内贸易业务。 上述自然人均为广东辉隆的管理层与业务骨干,与辉隆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设立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适应辉隆股份快速发展的要求,实施“立足安徽,辐射全国”的战略布局,公司实施本次投资设立。 公司投资设立广东辉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广东省为我国工业用肥的基地,该地区胶合板厂及复合肥厂众多; 2、广东省无大型化肥生产企业,所有肥料需要调入,辉隆股份可以利用与上游资源厂商的合作优势,满足广东市场的供应; 3、广东省气候温暖,一年四季均可种植农作物,又由于其产业发达,人员众多,蔬菜种植及花木基地众多,需肥量大且集中; 公司实施本次投资设立适应辉隆股份快速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规模优势。新设成立的广东辉隆,将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开拓公司在东南部沿海地区的业务,争取早日实现辉隆“立足安徽,辐射全国”的战略布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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