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2-016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2-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2年5月19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5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红派息和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情形。 二、2011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4.5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88,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红利发放日 1.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30日; 2. 除权除息日:2012年5月31日; 3.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交易日:2012年5月31日; 4. 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31日。 四、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1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法 1.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于2012年5月3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3. 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4. 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5.代扣代缴所得税情况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所取得的现金红利,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4.5元; (2)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股东(其含义同《企业所得税法》),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5元; (3)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其含义同《企业所得税法》),按照税后金额每10股4.5元派发现金红利。如果QFII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境内律师出具的认定其为居民企业的法律意见书(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并由公司向其补发对应的现金红利每10股0.5元人民币。如果QFII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中国税务机关批复的享受协定待遇(低于10%优惠税率)或其他免税等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公司将按照提供的税收政策文件重新计算应派发红利金额,并相应进行补发。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288,000,000股摊薄计算,2011年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60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1.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 咨询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 3. 咨询联系人:廖岗岩 4. 咨询电话:0769-81333505 5. 传真:0769-8133350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4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