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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471 股票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39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2年5月7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5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开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5月23 日(星期三)上午9: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22 日-2012 年5 月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5月22 日下午15:00 至2012年5月23日下午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陈剑平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57,430,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69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3,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8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157,864,794;反对:17,251股;弃权:2,000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157,430,07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434,718股,反对17,251股,弃权2,000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备查文件: 1、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42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5月23日在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2年6月8日 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日 (六)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12年6月1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规划方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5月2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 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6月5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周燕 3、会议联系电话:0510-87698510 ;传真:0510-87698298 4、会议联系邮箱:jx2008cjp@yahoo.cn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2年6月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超电缆” (002471)股票 股, 拟参加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6月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2年6月8日召开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2年6月5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股票代码:002471 股票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41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现有的股利分配政策 经2012年4月13日召开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和第一百八十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利润分配预案的,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独立董事意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净利润为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注2:公司2010年9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3:201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目前,现金分红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二)最近三年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5,065.90万元,扣除中期现金分红2,400.00万元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7.99万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157.91万元。2009年度当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周转及固定资产投资。 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6,557.03万元,扣除当年现金分红4,800.00万元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51.04万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105.99万元。2010 年度当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周转及固定资产投资。 公司201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8,038.00万元,扣除当年现金分红3,120.00万元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1.90万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4,106.10万元,2011年度当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周转及固定资产投资。截至本公告日,2011 年度现金分红尚未实施完毕。 三、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进一步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不断提高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股利分配更加切合投资者预期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201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规划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在保证持续、稳定经营并注重投资者回报的基础上,未来三年计划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配方案仍需以当年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准。以上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40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2年5月23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其中杨飞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陈剑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规划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进一步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不断提高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股利分配更加切合投资者预期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公司在保证持续、稳定经营并注重投资者回报的基础上,未来三年计划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红情况说明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决定于2012年6月8日在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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