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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编号:临2012-015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解除承诺延长限售期的流通股数量为90,574,989股。
本次承诺延长限售期的流通股于2012年5月26日到期。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二师二十八团(以下简称"二十八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二师二十九团(以下简称"二十九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二师三十团(以下简称"三十团")于2008年8月14日承诺:为了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冠农股份长远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原则,上述三家股东就其持有的冠农股份减持事宜做出特别承诺如下:
二十八团、二十九团、三十团承诺于2009年5月26日解禁上市流通的共计60,383,326 股(其中:二十八团23,625,342 股、二十九团29,638,604 股、三十团7,119,380 股)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限售股解禁之日(2009年5月26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三年(相关内容详见2008年8月16日《上海证券报》13版、《证券时报》B39版临2008-032号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由于2009年5月5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述承诺继续锁定的流通股股份数额增至90,574,989股(其中:二十八团35,438,013股、二十九团44,457,906股、三十团10,679,070股)。
上述三家国有法人股股东承诺延长股份限售期三年的期限已到,三家国有法人股股东持有的流通股共计90,574,989股将于2012年5月26日起解除承诺锁定。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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