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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5月1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2年5月24日下午16: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小会议室以通讯加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彬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25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7,526,25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3%,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彬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7,526,2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7,526,2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7,526,2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7,526,2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37,526,2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7,526,2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关于《续聘201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7,526,2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关于审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刘明、李华、何喜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7,205,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321,25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关于选举张祖清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7,526,2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王春杰律师、张文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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