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5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基金等中小股东如何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2012-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刘明

  证券时报记者 刘明

  格力电器空降董事人选被股东大会否决引起各方关注,同时也唤醒了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意识。广东一家大型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表示,之前都没想过自己可以提名董事。

  多位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律师表示,在现行法律法规之下,机构投资者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最主要的途径还是通过股东大会,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推举董事、监事,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对一些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的事项进行表决,可以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还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例如,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股份的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提名董事,此次格力电器股东大会上就有机构提名董事当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去年年底大成基金提请重庆啤酒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董事长,就是依据此条。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一欣律师告诉记者,股东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主要依据《公司法》,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有更具体的规定。

    

  链接

  《公司法》相关条款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第一百零三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一十一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专 版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专 题
   第A008版:市 场
   第B001版:B叠特刊:格局力战
   第B002版:特刊·格局力战
   第B003版:特刊·格局力战
   第B004版:特刊·格局力战
   第B005版:特刊·格局力战
   第B006版:数 据
   第B007版:数 据
   第B008版:特刊·格局力战
   第C001版:C叠头版:公 司
   第C002版:专 题
   第C003版:信息披露
   第C004版:综 合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数 据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冯继勇: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
这是股东意识的觉醒 应理性看待投票结果
基金等中小股东如何参与上市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