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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希望获得现金补偿 2012-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何顺岗
证券时报记者 何顺岗 由于置入资产都江堰拉法基业绩未达预期,5月26日,四川双马(000935)公布了优化后的盈利补偿方案,拟以1元价格定向回购并注销大股东拉法基中国持有的公司5714.24万股,并在回购实施之日起10日内将回购股份注销。有投资者表示,相比回购方案,更希望大股东补充股份对应的现金,增加公司的现金流。 “之前方案仅是暂时锁定,等补偿期限届满后执行回购至少得再等两年,优化后的方案使补偿提前执行,符合公司利益。” 对于公司盈利补偿方案的优化,参加25日四川双马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位投资者认为,提前实现补偿是公司的一大利好。 “相比回购补偿股份后注销使每股净资产增加,我们更希望公司能增加5714.24万补偿股份对应的现金流。”另有投资者分析认为,增加公司的现金流,更有利于公司发展。 实际上,四川双马目前现金流并不充裕,当天股东大会,公司还通过拟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13亿元的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用于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若按此前收购都江堰拉法基资产的增发价7.61元/股计算,大股东应补偿的5714.24万股份若能变成现金补偿给公司,意味着公司将增加4亿元以上的现金流。”上述人士指出,公司若能得到大量的现金补偿,不仅能改变公司的财务结构,也能减少公司发行债券形成的财务费用,更加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据了解,按双方此前协议的规定,四川双马仅是应在今年5月25日前将上述股份单独锁定,在补偿期限届满当年统一执行回购等安排。但由于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无法实现单独锁定,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四川双马立即通过回购后注销来兑现大股东此前的盈利承诺。 实际上,根据最初确定的《盈利补偿协议》,若注入资产都江堰拉法基公司未能达到预测的盈利承诺,大股东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然而,双方于2010年12月9日签订《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补偿方式由之前的现金补偿变成了复杂的股权补偿方案。 记者注意到,都江堰拉法基2011年实现净利润3.17亿元,比上年同期降低23.46%。成都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相比2009年~2010年受益于灾后大规模重建以及中央政府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这一段黄金期,水泥市场需求和价格没有明显的改善。而面对市场与行业形势的变化,都江堰拉法基资产的盈利能力表现也不尽如人意。 对于都江堰拉法基今年是否能实现大股东预测的4.97亿元的盈利,上述人士同样表示担忧。此外,四川双马对今年的经营形势并不乐观,认为目前执行的房地产限购政策与原燃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压力或将在继续影响到公司今年的业务收益。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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