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2-036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5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27日-2012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7日下午15:00至2012年5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吴子文先生。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8人,共计代表股份141,558,64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12,000,000股的66.77%。其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有29人,代表股份141,4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12,000,000股的66.7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68,64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12,000,000股的0.032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1,517,3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2-037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建设〈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重工设备钢构及其配套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福建省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建设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新长诚"或"竞得人")重工设备及其配套生产项目,并授权漳州新长诚与华安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4月9日签署《投资协议书》。漳州新长诚已于2012年5月22日竞得了编号为"华国土资挂(工)2012-05-01号"和"华国土资挂(工)2012-05-0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2月17日、2012年3月6日和2012年4月11日、2012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刊登的相关公告。 漳州新长诚于2012年5月28日参加了华安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漳州新长诚成功竞得了编号为华国土资挂(工)2012-06-0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成交确认书》要求,漳州新长诚于成交确认书签署后1个月内,与华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竞得人在本确认书的签字即视为对确认书内容无任何异议的接受,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漳州新长诚取得的华国土资挂(工)2012-06-01号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位置: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2、土地总面积:185,997㎡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土地使用权限:50年 5、成交金额:19,529,685元,自有资金。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影响 本次竞得土地将有利于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重工设备钢构及其配套生产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项目生产建设所需用地资源。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成交确认书》 4、《投资协议书》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8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