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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2-15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5月28日在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顾清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5万吨高性能HME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川九鼎金业风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2-16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

暨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鉴于重组对方为解决发展困境,拟与其他企业实施互保融资而无法继续重组进程,使得项目的不确定性加大,直接影响到公司利用重组迅速实现高性能HME玻纤产业化的目的。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加快落实公司HME发展规划,根据重组双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历程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历程如下:

2010年10月18日,公司发布公告,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自2010年10月18日起停牌。201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进行了大量的工作,2010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与重组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股权转让转议》。2010年12月7日公司公告《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

2011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并与重组对方分别签订了相应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股权转让转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3月30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相关议案。

2011年3月31日公司正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5月26日正式受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2011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第一次反馈意见。2011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办函[2011]115号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等有关事项合规性的函》。截止2012年3月,因重大资产重组一年有效期即将到期,2012年3月29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公司的高性能HME玻纤生产技术启动重组对方沉淀的池窑资产,一方面可以迅速实现公司高性能HME玻纤的产业化,另一方面可以盘活对方沉淀的池窑资产,产生双赢的协同效应。因此自重大资产重组开始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均积极推进,为此开展了大量工作。

重组对方在经营上出现了业绩持续下滑、亏损逐步加大的局面,其为解决困境,拟与其他企业实施互保融资而无法继续重组进程,重组项目不确定性加大,已直接影响到公司利用重组迅速实现高性能HME玻纤产业化的目的。鉴于此,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加快落实公司HME发展规划,公司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情况

2012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四、承诺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为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2-17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全资子公司项目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性能HME玻纤产品技术已成熟,经检测,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已达到甚至超过了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当前,国外用高性能玻纤取代普通E玻纤已成为快速发展的趋势,国内《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亦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的发展要求。根据市场需求趋势及公司产业发展规划,公司拟决定以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建设“年产5万吨高性能HME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56196万元。

2012年5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5万吨高性能HME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高性能HME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2、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莘县古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西村)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建设地点:山东莘县古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西村)

4、建设内容:项目新增土地346344平方米,新建厂房84010平方米,新建由配合料系统、玻璃熔制系统、纤维成型系统、浸润剂配制系统、制品加工系统以及公用工程、配套设施构成的完整生产线一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万吨高性能HME玻纤的生产能力,产品方案为:HME直接无捻粗纱(缠绕用)30000吨/年、HME直接无捻粗纱(编织用)10000吨/年、HME无捻粗纱(其他用)10000吨/年。

项目采用HME玻璃纤维成分,天然气为主要燃料的池窑拉丝生产技术。HME玻纤成分配方、熔制及成型技术,由公司提供;生产线工程设计,由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在单元池窑方面,通过综合采用纯氧燃烧、电助熔、鼓泡等技术,进一步提高单元池窑的热效率和玻璃液质量;在纤维成型工艺方面,采用大漏板、直接无捻粗纱机,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在制品加工方面,采用先进的装备,使得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国际接轨。对所采用的主要工艺设备、材料,凡是国内能够生产、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并经过生产考核的,均立足国内供应或自行设计制造,其余将从国外引进。

5、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56196万元(含外汇365万美元)。

6、建设规划:项目建设期预计1.5年。

7、预计效益: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38991万元,年平均净利润9269万元,投资回收期为6.34年。

8、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0%,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三、项目实施背景及对公司的影响

1、国内外玻璃纤维产业发展趋势

由于传统的无碱玻纤(简称E玻纤)在性能上及成分上的某些弱点(如弹性模量低、耐化学腐蚀性较差,玻璃中某些成分引起环境污染等),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国外E玻纤产能扩张基本停止,普通玻璃纤维生产中心转移到了中国,跨国公司主要致力于用新技术,对已有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特别是近5年来,国外玻纤企业用高性能玻璃纤维取代普通E玻纤已成为一种趋势,高性能玻纤的产能翻了三番,已占到玻纤总量的37%。我国玻璃纤维产量目前已达200万吨以上,居世界第一位,成为玻璃纤维制品的生产及出口大国。但产品结构不合理问题依然存在,现有产能中普通E玻纤居多,高性能玻纤占比不到6%,远远落后于国外,新兴市场所需高性能玻纤60%以上需进口。

我国在《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已将高模、高强、低介电、高硅氧、高耐腐等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列为我国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重点产品。“十二五”期间,新能源、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有着巨大的需求。

2、项目具备了建设条件

(1)建设5万吨级池窑拉丝生产线,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2)项目产品HME玻纤经江苏省经贸委及江苏省科技厅组织的产品鉴定:HME玻纤的拉伸模量、软化温度、耐酸性等性能均优于E玻璃纤维,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具备生产基础。

(3)项目建设所在地山东莘县古云镇的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充足且在成本上具有极大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已与山东莘县县政府签订了一揽子合作协议,项目用地、能源保证等建设条件已基本落实。

(4)公司有近5年的池窑工艺设计及生产、管理经验,技术及管理力量能够满足5万吨池窑生产的要求。

3、项目是企业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公司根据国内外玻纤市场的发展变化,制订了“玻纤产品由普通向高性能升级”的发展思路,确定了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产业链以及高性能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业链等重点发展方向。在公司HME玻纤生产技术已成熟的情况下,以政策为导向,以自身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动力,充分利用有利的建厂条件,及时产业化,尽快抢占市场先机,形成经济效益,不仅是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要求,同时对我国玻纤产业结构调整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1、风险

(1)主要燃料动力价格变动的风险

项目燃料动力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如果未来波动幅度较大,将对项目的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竞争风险

在国家政策导向的作用下,未来高性能玻纤市场的竞争将会逐步加剧,会给项目产品销售带来压力。

(3)融资风险

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贷款的审批及到位进程,将会对项目建设周期产生影响。

(4)收益风险

玻纤行业的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联系紧密,未来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变动等因素,将对项目收益产生影响。

2、应对措施

(1)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发展动向,及时应变,提高项目的盈利和抗风险能力。

(2)公司将在与当地政府保持密切沟通的同时,积极拓宽燃料动力供应渠道,尽量避免单渠道供应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3)抢占先机是项目应对未来竞争的首要措施,公司积极争取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保证项目建设。此外,公司将充分发挥九鼎的品牌优势,以品牌促进销量的增长,以规模扩大带动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形成良性循环模式,其次,持续加大产品技术研发投入,持续推进产品的质量提升和技术进步,努力保持产品的技术领先性,再次,集中公司的营销资源,不断完善、壮大项目的营销网络,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营销战略。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2-18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银川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2年5月28日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银川九鼎金业风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公司”)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市区支行申请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担保仅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银川九鼎金业风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17号

法定代表人:范向阳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机机舱罩、轮毂罩及风电复合材料部件制造、销售。

银川公司成立于2009 年8月,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与宁夏金业工贸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公司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60%;宁夏金业工贸有限公司出资120万元,占出资额的40%。公司与宁夏金业工贸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银川公司资产总额911.76万元,流动负债361.55万元,负债总额411.5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净资产500.21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3.4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86.18万元,实现净利润146.90万元。

截止2012年4月30日,银川公司资产总额936.38万元,流动负债392.40万元,负债总额442.4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净资产493.99万元,2012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74.6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30万元,实现净利润-6.22万元。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于近期签署。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银川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市区支行申请一年期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银川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银川公司扩大业务、提高公司未来经济效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因宁夏金业工贸有限公司持有银川公司40%出资额,为保证担保的公平、对等、风险共担,宁夏金业工贸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银川公司全部出资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4月30日,本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93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本次担保后,公司批准的对外担保金额为9800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54%。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银川九鼎金业风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为银川九鼎金业风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2-19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5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2012年6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下午15:00—2012年6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8日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6、 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 会议出席对象

(1)2012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关于山东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5万吨高性能HME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第1项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6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及信函登记地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邮编:226500;传真号码:0513-87513080。

2、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226500)

联系人:任正勇 李婵婵 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751308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01;投票简称:九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2统一表决100.00
议案1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山东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5万吨高性能HME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2.00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交易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议案序号对应的表决意见
1股赞成
2股反对
3股弃权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加投票。

2、 采用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15:00至2011年6月14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激“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票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票
3699992.00元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 / 25918485 / 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9日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买入证券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议案2关于山东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5万吨高性能HME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委托日期:

2012年 月 日


注:请股东将表决议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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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A006版: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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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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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B002版: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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