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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 再质押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通知,获悉伟星集团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杭州分行”)的13,77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已于2012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次日,伟星集团重新将该部分股份质押给华夏银行杭州分行,为其在该行的贷款提供担保,并于2012年5月21日在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妥了股份质押登记,质押期限为自2012年5月18日起至质押双方向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伟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73,863,4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伟星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3,70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46%。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5月7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8,988,0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6.30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5日,除息日为:2012年6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谢瑾琨、项婷婷 咨询电话:0576-85125002 传真电话:0576-85126598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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