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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名央企财务人员受严肃处理 2012-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岩雪
证券时报记者 岩雪 昨日,审计署公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宝钢集团等15户中央企业2010年度财务收支等审计结果。发现中石化、中石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鞍钢集团分别少计利润14.40亿元、13.10亿元、1.4亿元和0.99亿元,只有宝钢集团多计利润11.39亿元。 审计署企业审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审计中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有的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会计核算不够准确,个别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还不完整;有的企业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土地审批手续不完备等问题;有的企业对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管理比较薄弱;有的企业执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政策还有欠缺等。 上述负责人指出,各企业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截至3月底,相关企业制订、完善规章制度233项,对8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局级干部3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有接近97%完成了整改,其他正在积极整改中,审计署将继续跟踪和督促落实。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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