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乐视网刘弘:不做影视版权“二道贩子” 2012-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杨晨
艾瑞最新一周监测数据显示,乐视网周有效浏览时间超过土豆和爱奇艺,紧随优酷排名全行业第二。对此,乐视网副董事长兼COO刘弘在近期做客深圳财经生活频道《创业资本圈》栏目录制时说:“乐视网因为去年的版权分销收入呈现5倍多的增长,所以被外界称为版权的‘二道贩子’。” 刘弘表示,从乐视网成立到上市前后的时间里,通过对影视剧版权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版权分销策略,公司实现了盈利,但这永远不会是乐视网的一项长期收入,我们也不可能依靠这种策略来实现持续盈利。刘弘说,我们的流量变现,不是只靠单一的广告模式,我要靠三种渠道——付费、广告和版权分销。 更多精彩请留意本周六晚深圳财经生活频道18:45播出的《创业资本圈》和证券时报网。 (杨晨)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