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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2-032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6月1日下午2: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6号维多利酒店会议1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江淦钧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16,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7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5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同意16,0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提示:修改公司章程,依现有的《公司章程》规定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剑发律师、赵俊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会议主持人、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2-033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2年6月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推荐书格式附后)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一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向第一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即2012 年6月6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议。 (三)本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且不能具有以下情况: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 (七)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九)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在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 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 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 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2年6月6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雯姗、陈曼齐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753 3019 传真:020-8757 9391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西座905室 邮箱:ningji@suofeiya.com.cn 邮政编码:510620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日 附件:《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2-034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于2012年6月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规定,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除职工代表监事外的其他监事,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一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即2012年6月6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均为自然人,并且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限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限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 (七)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原件)(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2年6月6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雯姗、陈曼齐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753 3019 传真:020-8757 9391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西座905室 邮箱:ningji@suofeiya.com.cn 邮政编码:510620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日 附件:《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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